首 页 ICP申办 SP申办 ISP/IDC BBS申办 网络文化 四网合一 网警备案 其它业务 相关帮助 政策法规
客户提交申请-->签定合同并交费-->客户提供资料-->我们整理并书写材料-->提交初审-->客户盖公章填写申请表-->通信管理局审批-->申办完成领取ICP证
客户提交申请-->签定合同并交费-->客户提供资料-->我们整理并书写材料-->提交信产部受理-->领取受理函-->申办成功拿到全网SP证书
客户提交申请-->签定合同并交费-->客户提供资料-->我们整理并书写材料-->提交初审-->客户盖公章填写申请表-->通信管理局审批-->拿到受理函-->申办成功拿到ISP/IDC证书
客户提交申请-->签定合同并交费-->客户提供资料-->我们整理并书写材料-->提交初审-->客户盖公章填写申请表-->通信管理局审批-->申办成功拿到BBS证书
一、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:二、互联网文化活动: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,主要包括:三、互联网文化产品: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、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
首页 > 备案资料 >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
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

一、申请指南
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(ICP)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(即开通网站)之前,应当向为其接入互联网络服务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(ISP)提交相关备案信息。ISP对相关备案信息进行整理,以确认相关备案信息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ISP以授权用户身份登录“信息产业部ICP/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”(简称“备案管理系统”,域名为
www.miibeian.gov.cn),导入相关备案信息。省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对报备信息进行审核,发放备案编号、备案证书(电子文件),并通知相关ISP,ISP通知并指导ICP按要求标明备案编号、放置备案证书。
  拟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、文化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,在履行备案手续时,还应向其住所(法人注册住所/自然人身份证住址)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。
二、申请表格
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采用网上报备方式,ICP应当按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备案信息项目提交相关信息。具体需要报备的信息如下:
  主办单位名称、主办单位性质、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、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;
  网站名称、网站负责人基本情况(姓名、有效证件号码、办公电话、 手机号码、电子邮箱)、主办单位通信地址;
  网站接入方式、服务器放置地、网站首页网址、网站域名列表、IP地址列表、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称;
  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。

 


点击数:   更新时间:2009-01-02 17:58:39